微电子学院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5日进行。考场纪律如下:
1.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有学院公章压角的相片证明之一),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入座。考试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对。无考试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考试。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但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准离开考场。
3.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准携带考试未要求使用的各种教材、资料、笔记、纸张等,不准携带具有信息传递、存储或翻译功能的工具(手机、智能手表、电子词典等)进入考场。如已携带必须主动交给监考人员或放于监考人员指定位置。
4.学生答卷用笔的种类或颜色无特殊要求的用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答卷前须先在规定位置填写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等内容,无以上内容的试卷按无效试卷处理。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5.学生不得就考题内容向监考人员提问,但对不涉及考题内容的其他问题,如试卷印刷模糊、缺页等,可举手询问。
6.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学生之间不得借用考试用具。
7.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准吸烟、随意走动、旁窥、交头接耳。
8.学生在考试期间因身体原因临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9.考试中不准有使用通讯设备、电子工具、夹带资料、传递纸条、交换答卷、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答卷、藏匿试卷、故意损坏试卷、替考等试图利用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成绩或协助他人取得成绩的行为。
10.学生提前交卷时,需将答卷和草稿纸字面向下放在座位上并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收取试卷清点无误并同意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监考人员收卷并核对试卷份数无误后方可准许学生离开。试题、答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试题答案不准带出考场。严禁他人代交试卷。
11.学生考试结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12.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执行本办法中的第六章“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